执行副总裁兼贸易专员 Valdis Dombrovskis 说:“当我们面临不公平的贸易行为时,欧盟需要有效的工具来保护自己。 这是我们开放、可持续和自信的贸易政策新战略的关键支柱。 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间,我们继续有效地使用我们的贸易防御工具,改进了它们的监控和执法,并解决了第三国提供补贴的新方法。 我们不会容忍我们的贸易伙伴滥用贸易保护工具,我们将继续支持陷入此类情况的出口商。 至关重要的是,我们的公司及其工人可以继续依靠强大的贸易防御工具来保护他们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侵害。”
截至2020年底,欧盟已实施150项贸易防御措施,与前几年的活动水平一致,且截至2020年底提起的案件数量有所增加。此外,委员会首次解决了第三国以跨境金融支持形式提供的一种新型补贴,这对欧盟企业来说是一个严峻挑战。
以下是 2020 年的主要贸易防御亮点:
由于 COVID-19 大流行,委员会不得不迅速对其工作实践进行临时更改,尤其是在现场核查访问方面。 这使委员会能够继续以最高标准应用这些文书,而不会降低活动水平。 截至 2020 年底,欧盟实施的 150 项贸易保护措施——比 10 年底增加了 2019 项——包括 128 项反倾销、19 项反补贴和 3 项保障措施。
2020 年,委员会启动了:
欧盟贸易防御措施的数量最多涉及来自以下国家的进口:
2020 年,委员会加强了针对第三国补贴的行动。 特别是,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向在埃及生产玻璃纤维织物和长丝玻璃纤维产品并出口欧盟的中资企业提供的跨境金融支持征收反补贴税。
这意味着,欧盟委员会首次处理了一个国家向位于另一个国家的企业出口到欧盟的跨境补贴问题。
监测第三国采取的贸易防御行动的重要性在 2020 年再次显现。影响欧盟出口商的第三国生效的贸易防御措施数量达到自欧盟委员会启动此项监测活动以来的最高水平,共有 178 项措施到位。 此外,2020 年启动的案件数量也有所增加,从上一年的 43 起增加到 37 起。
报告概述了委员会为确保正确实施世贸组织规则、解决程序错误和法律不一致问题而开展的活动,以避免第三国滥用贸易保护手段。委员会的干预措施取得了成功,在某些情况下,措施最终没有实施,影响了瓷砖和化肥等重要的欧盟出口产品。
重新关注 2020 年实施的措施的监测,包括改变监测做法,以确保贸易防御工具的持续有效性。 这还涉及海关当局、欧盟行业,在某些情况下还涉及欧洲反欺诈办公室 (OLAF)。 继续努力解决出口商试图规避措施的情况,委员会在 2020 年启动了三项反规避调查,并在年内完成了五项此类调查,其中四项案件的措施扩展到还处理发现转运的第三国的进口已经发生。
报告还回顾了欧洲审计院 2020 年 2020 月的调查结果,这些调查结果证实了欧盟委员会成功执行了欧盟的贸易防御手段。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以进一步加强欧盟委员会对不公平贸易进口带来的挑战的应对能力,这些建议委员会已于 XNUMX 年开始实施,例如改进监测以确保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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