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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建管函〔2022〕557号
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我区清洁取暖的改造现状与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供热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冬季清洁取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及自治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根据不同区域自身特点,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坚持能源安全保障与清洁发展并重,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供暖组合方式。
2020年和2021年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组织各地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全区12个盟市均制定了本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共获得中央财政定额奖补资金48亿元。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部署,将清洁取暖和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指导各级城镇供热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模式,加大集中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建设,稳步提升集中供热质量。
签 发 人:于新芳
联 系 人:李江文
联系电话:0471—6539294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