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9日
无为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参考近五年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514.9215公顷,其中,商服用地42.5919公顷,占土地供应计划总量比重为8.27%;工矿仓储用地131.3584公顷,比重为25.51%;住宅用地100.9389公顷(商品房用地),比重为19.6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2.0830公顷,比重为8.17%;交通运输用地190.3054公顷,比重为36.9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6439公顷,比重为1.49%。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7年,无为县土地供应格局是以无为经济开发区和高沟经济开发区为核心,以无城城中、城东为基点,形成省道S208、军二路、巢无路以及通江大道沿线的用地布局。住宅用地主要为无城规划区建设,分布于无城镇、福渡镇两个镇范围内;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各乡镇区域的联系,最大程度为无为建设发展提供保障。
三、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应严格按照《无为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相关土地储备机构应按计划确定供应的范围和地块供地,确需调整的,应按原计划制定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房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须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严格落实商品住宅单宗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的规定。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各级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保民生和发展的用地需求,工业项目用地提倡和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
(四)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方式供地。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年度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总结,认真做好计划执行工作。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二)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附件:无为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