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保障山阴元营至朔城区高速公路(S5512)西影寺至城区段改线工程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4759.14亩,位于朔城区下团堡乡李家窑村、孙家嘴村、上磨石沟村、下磨石沟村、峙峪村、全武营村、沙涧村、刘家口村、店坪村;小平易乡上泉观村、刘家窑村、上马石村、陡沟村、担水沟村、赵家口村、大平易村、元子河村、张家口村;神头镇毛道村、神西村、西神头村、东神头村、吉庄村、小泊村、郭家窑村、长城村、东邵庄村、西影寺村,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山阴元营至朔城区高速公路(S5512)西影寺至城区段改线工程建设用地项目,用途为交通设施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参加单位及人员:朔城区下团堡乡人民政府、小平易乡人民政府、神头镇人民政府、李家窑村村委会、孙家嘴村村委会、上磨石沟村村委会、下磨石沟村村委会、峙峪村村委会、全武营村村委会、沙润村村委会、刘家口村村委会、店坪村村委会;上泉观村村委会、刘家窑村村委会、上马石村村委会、陡沟村村委会、担水沟村村委会赵家口村村委会、大平易村村委会、元子河村村委会、张家口村村委会;
毛道村村委会、神西村村委会、西神头村村委会、东神头村村委会、吉庄村村委会、小泊村村委会、郭家窑村村委会、长城村村委会、东邵庄村村委会、西影寺村村委会、朔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朔城区自然资源局、测绘单位。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朔城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来源: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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